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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系財金證照畢業門檻“個案處理”申請,請於畢業班期末考週備齊資料交至系辦審核。

財務金融系學生財金證照畢業能力規定簡述

  1. 101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及進修部四技新生,證照累積點數100(含)以上。
  2. 110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進修部四技新生,證照累積點數40(含)以上或考取3張以上(含)。
  3. 不符畢業資格需申請個案處理者,請依規定修課和繳交必備佐證資料。
  • 佐證資料遺失處理:
  1. 無「繳費收據」、「准考證(需有到考證明戳記)」→ 有考試成績單亦可。
  2. 金融研訓院考試成績:考後隨時可查詢,開啟網頁由系辦檢查是否為本人後,直接列印畫面當佐證資料。
  3. 證基會考試成績:考後有查詢時間限制,遺失者的同學請和考試單位申請到考證明或成績單佐證。
  4. 證照遺失:請及早申請補發。系辦登錄點數時,一律要收到「證書影本」歸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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