畢業門檻「證照個案處理」申請,每年的6月份畢業班期末考週收件,請務必確實備好完整資料再交至系辦。
※本系證照畢業資格簡述:
101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及進修部四技新生,證照累積點數100(含)以上。
110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進修部四技新生,證照累積點數40(含)以上或考取3張以上(含)。
※證照畢業資格不符者,申請個案處理需符合以下規定:
1.限應屆畢業同學及延畢生申請。
2.每年6月份畢業班期末考週,開始收大四應屆畢業生證照個案申請單。
3.101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日間部及進修部四技新生:
- 繳交在學期間曾參加財金證照檢定考試,但未考取之證照證明及證照考試成績單正本。
- 累計取得及未取得之證照總點數達100(含)以上。
4.110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進修部四技新生:
- 需修習證照相關課程二門(含)以上,且學期成績皆達80分(含)以上。(相關課程:財金證照輔導(一)、財金證照輔導(二)、金融市場、財務管理)
- 需考取「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」證照。
- 取得和未取得之證照3張以上(含)且累計之證照總點數達40(含)以上。
5.佐證資料:
繳費收據或准考證(需有到考證明戳記)二擇一,以及考試成績單。
裝釘方式:佐證資料附在「個案申請單」後面,並以釘書針在左上方裝釘。
佐證資料遺失:
無「繳費收據」、「准考證(需有到考證明戳記)」→ 有考試成績單亦可。
金融研訓院考試成績:考後隨時可查詢,開啟網頁由系辦檢查是否為本人後,直接列印畫面當佐證資料。
證基會考試成績:考後有查詢時間限制,遺失者的同學請和考試單位申請到考證明或成績單佐證。
證照遺失:請及早申請補發。系辦登錄點數時,一律要收到「證書影本」歸檔。
註:相關表格請到系網學生專區下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