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請「轉學」及「轉入」本系時應事先瞭解之相關規定公告!
申請轉學或轉入本系時,應事先瞭解以下說明及本系各相關規定
- 連續課程需按先後次序修習,全學年科目「上學期未修習者,下學期不得修習」。
- 已修習及格之科目不得再次選課,重複選修之課程,畢業學分不計入。
- 原屬班級下一個學期(年)會開授之課程科目,不得在其他班級修習。
- 各學制「非應屆畢業」學生不可跨學制修習課程(跨學制係指:夜跨日修課、日跨夜修課、四技跨五專、二專、二技修課)。
原則上跨學制修課僅對「符合提早畢業資格者、應屆畢業學生重補修、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者」開放修課。 - 如上所述,本系之轉學生、轉系生若需重補修不足學分者,亦應符合上述規定,「非應屆畢業」學生不可跨學制修課。
- 轉學生、轉系生,因重補修學分需要,可能會延後畢業,請申請轉學或轉入本系時,事先瞭解以上說明及本系相關規定。